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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方式公布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发布通知,明确缴费标准和缴费途径等。一起来看↓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2026年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征缴费率为11.4%(单位9.4%,个人2%由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规定,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的省本级个体参保人员,分别以月缴费基数标准7646元(年缴费基数标准91752元)的11%、7.5%缴纳。

2026年度省本级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标准为4587.6元(7646×60%=4587.6元)。

2.省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

2026年度省本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单位,按1840元/人·年的标准为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一申报缴费。

3.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非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省本级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档或二档为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一申报缴费,2026年度省本级补充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为730元/人·年;二档缴费标准为1840元/人·年。

个体参保人员自主选择补充保险档次缴费。

4.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6年度省本级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50元/人·份。缴费途径

1.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按照“自主申报、医保核定、税务缴费”的核定征收方式不变。

2.个体参保人员,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自愿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保险”申报缴费。

温馨提示: 本文最后更新于2025-12-09 15:11:36,某些文章具有时效性,若有错误或已失效,请在下方 留言或联系QQ:147736299 利州江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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