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规范,现将2025年广元市价格收费领域典型案例第四期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一
广元市久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及销售液化石油气变相提高价格案
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当事人在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过程中,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待充装的气瓶进行抽残处理;且对部分充装量不足的气瓶按照公示价格足额收取购气款,共向居民多收购气款4822.58元。2025年9月17日,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22.58元;2.行政罚款47233.87元。
典型案例二
旺苍德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天然气费用案
2021年至2025年5月31日,当事人在对旺苍县多个乡镇内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销售燃气的过程中,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气费181064.8元。2025年10月10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将多收的气费已全部退还用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18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苍溪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水表案
2023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当事人未执行县发改局有关文件,在供水时对供区内的部分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户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对非居民生活用水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同时存在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水表的行为。2025年11月17日,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4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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